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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個案教學法

Dec. 24 22:50~00:29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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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了《思考的脈絡》,書中有一章提到作者到哈佛大學商學院學習「個案教學法」(case teaching method)的經驗。個案教學法又稱為「涉入式教學法」(engaging teaching method)、對話式教學法、參與式教學法、建構式學習法(constructive learning)。這麼多名稱,看到頭都暈了。

這種教學法由來已久,在古希臘蘇格拉底時代稱為「辯證式教學」,上課的主角是學生,老師用問題引導學生討論,帶領學生走過思辨問題的歷程。在師生對答的過程中雙方互相學習,激發多方以不同觀點來解讀問題。這些討論的問題可以有很多種解讀,但通常沒有標準答案。學生透過討論的過程分析與整理思緒,建構出自己的看法。

作者提到透過案例引導學生學習有四個階段:

  • 鼓勵學生只要肯開口就好(encourage)。
  • 讓學生參與對話(participate)。
  • 讓學生的決策牽連到行動(involve)。
  • 讓學生涉入知性思辯,從案例中領悟思考盲點(engaged)。

 

這種個案式教學法原本是哈佛法學院所使用的方法,學習法律除了熟讀法條以外,從實際判決案例中學習是一種很常見的方法,畢竟光是背法條不能打贏官司。後來哈佛商學院向法學院學習這套方法,成為哈佛商學院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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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來了,鄉民們請先猜猜看,將這套個案式教學法引進台灣(華人社會)會發生什麼現象?作者提到有三大挑戰:

  • 學生:習慣被動接收,也不會在上課前閱讀教材,等著老師上課「餵食」。
  • 老師:老師需要具備帶領課程的分析力質問力表演力寫作力(撰寫案例)、思辯力。這些能力對於台灣只要求撰寫SCI論文數的大學升等制度來說,誰有那個功夫去準備?
  • 體制:除了學生與老師,教學機構也要配合。首先需要為個案式教學法建置特殊的上課教室(半圓型劇場、六面可升降的大黑板、投影與錄影設備),台灣所建置的簡化版教室費用也需要一千萬台幣。還有教學輔助軟體平台,建置費用需要一百萬美元。還要助教、工友(擦黑板)、授課教授之間互相討論與經驗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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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章讓Teddy想起這幾年的教學與學習經驗,記得自己在2009年第一次上Certifed ScrumMaster課程的時候,對於課程安排的討論活動其實並不滿意。因為分組討論的對象並不是每一位都了解Scrum,很多時候只是淪為「各說各話」。那時候Teddy已經跑了一年的Scrum,有一點點經驗,在分組討論的過程中很想大聲的說:「我不想聽組員鬼扯啊,講師快給我標準答案。

後來自己才慢慢體會,討論是要激發各種不同的觀點,很多事情是沒有標準答案的。但講師應該儘量在討論過後提出自己的「看法」給學生參考,又或者要安排討論後的QA時間,這樣討論活動會比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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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思辯力對於個案教學法的成敗也很重要。有一次參加一個透過玩遊戲學習Scrum的活動,帶領遊戲的講師很認真的準備道具,也把遊戲帶的「很好玩」,氣風很嗨。但遊戲最後卻缺少將遊戲活動連結到Scrum框架的討論,讓原本遊戲所要傳達的效果大打折扣,實在非常可惜。

同樣一份劇本,交給不同的導演會導出完全不同效果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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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科上課的機會,Teddy也經常使用「對話」的方式來教學。剛開始會遇到「對話雙方接不上話」的窘境,也就是學生搞不太清楚老師的話題想要表達的含意。再加上台灣學生上課普遍喜歡私底下講話但卻不願意公開發言,要誘發討論有點小困難。

就算突破了學生不發言的難關,雙方有了對話,但學生的發言內容經常抓不到重點。老師必須要不斷地順著學生的回答「一路追打下去」,才有可能慢慢地把對話聚焦在想要討論的問題上。

雖然「葉問」很強,有辦法一個打十個。但是連打三個小時,也是很累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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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由蛇變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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