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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0 與 1 的距離

Oct. 04 20:17~23:42

幾年前 XP (eXtreme Programming) 正在流行的時候,其中一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導入 XP 是不是一定要全盤採用 XP 的 12 的 practices(the planning game, small releases, metaphor, simple design, testing, refactoring, pair programming, collective ownership, continuous integration, 40-hour week, on-site customer, coding standards)?


在當年,軟體開發團隊掛上 XP 可是很酷的一件事,所以,有些團隊可能不了解 XP 到底是什麼,只是隨便寫寫 test case 或是做做 refactoring 就宣稱『我們團隊採用 XP』,感覺走在時代尖端。為了刷掉這些名不符實的團隊,XP 的虔誠信徒會告訴你:『要買就要買整套的,缺一不可』(Teddy 內心獨白:這還真不容易,感覺有點像是在收集小丸子文具組... 救人啊,怎麼 Teddy 拿到的都是『野口』!)。但是,務實派的人會說:『只拿對你有幫助的就可以了(就算是拿到『野口』也 OK)』。此時 XP 的虔誠信徒會說:『這不是肯德基 如果不全盤採用,就不要對別人說你是 華山派 XP 門下子』。

這種『派系之爭』的歷史一再重演,這幾年 Scrum 竄起,很多人又想跟 Scrum 沾上邊。因此,Scrum 大師們怕大家沒事往自己臉上貼金,或是利用這個噱頭到處騙錢,信口開河說自己或是團隊擁有 Scrum 的經驗,因此也要時時提醒,哪些情況是真正符合 Scrum 的精神,哪些是濫竽充數


Teddy 曾經因為這種『血統之爭議(正港的 Scrum 或是冒牌的 Scrum)』 困擾了一陣子,為什麼呢?因為咱們寶島台灣,要找到一家公司可以完完全全,徹徹底底的實踐『理想中的 Scrum』相信是不太容易滴(也許用一雙手可以數的完),那麼其他廣大開發軟體的人,難道就因為『無法達到理想的條件』不可以親近 Scrum 嗎?

舉個例子,一個 5~6 人的小公司,準備開發 iPhone 軟體,他們可以找人扮演 Scrum Master,開發團隊成員也沒問題,但是沒有『專門的 Product Owner』 。怎麼辦?最後決定由最有經驗的人 (扮演 Scrum Master 的那個人) 同時扮演 Product Owner。完了,Scrum 的書上說,Scrum Master 和 Product Owner 不可以是同一個人啊?那怎麼辦?

再舉個例子,在 Scrum 中『績效考核』是以看『整個團隊』的績效,而不是看個人。但是,如果公司打考績的時候,你跑去跟老闆說:『因為我們採用 Scrum,所以每個團隊成員的考績都一樣』,Teddy 相信首先陣亡的人應該是你。


再來,Scrum 的目的希望能營造出一個『自我管理的團隊』... 理想很好,但是這些『刁民(team members)跟牛一樣,進一步退兩步,要維持好不容易已經改善的一點點現況都很難了,別談什麼自我管理。

最後,雖然 Scrum 沒有硬性規定『不可以加班』,不過 agile methods 的精神應該都還是以『不加班為原則』。光是這一點全台灣可能 95% 以上的『高科技』公司就不符合了,那不是沒搞頭了。
***

實際上,日子還是要過下去。不完美的環境,並不能阻止我們追求更好的工作方法與生活品質。舉個例子,Teddy 住在『艋舺』一棟 30 幾年的四層樓老公寓,Teddy 到國外旅行時,看到法國,瑞士,日本,美國的超優生活環境,回國之後難道要把自己家裡『炸掉』重蓋(不可能,因為口袋不夠深,而且不合法)或是繼續『苟且偷生』不做任何改變?在這兩個極端的選擇當中,還是有其他的選項。
  • 老屋拉皮。
  • 重新油漆。
  • 更新照明。
  • 種花。
  • 掛畫。
  • 貼明星海報 ... XD。
Teddy 之前介紹過的 『The Quality Without A Name (QWAN)』這個概念,導入 agile methods,CMMI 也罷,要追求的是軟體開發的 QWAN。認清自己的現況,了解軟體開發的 QWAN(軟體開發的本質),兩者相減就是自己可以努力的空間


改善的過程並不是 0 或 1 的問題(要嘛什麼都不做,要做就一步到位),而是 0 慢慢地,慢慢地往 1 靠攏的過程。0 與 1 之間,還是有很廣大發揮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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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那一天才能夠爬到 1 的那一端?

1 則留言:

  1. 遇到刁民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如果刁民還是皇親國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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