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01 08:49~09:26
▲小屁孩時期的Ada
不打不成器
Teddy念國中的時代,體罰尚未被禁止。只要考試沒達到標準,吃板子是很常見的「改善執行計畫」。國二那年分班,新的國文老師是一位中年男士,身材略胖,學生幫他取個外號,叫做「大番薯」。
這位國文老師很「奇葩」,他幾乎不體罰。學生知道老師不打人,於是上課態度就比較隨便,考試成績也沒有表現很好。有一天,班導師語重心長地告訴我們…
班導師:國文老師把你們當成「大學生」對待,希望你們讀書要自動自發,不需要人家打你才讀書。大家不要欺負國文老師,不打人就不讀書。
班導師的一番話,並沒有感化太多學生。國中小屁孩,哪知道大學生是怎麼讀書的(以前的大學生應該比較認真,如果是現在的大學生就另當別論)。反正「沒有forces就沒有問題」,哪一科不打人,就輕鬆一點混過去就好。
***
為自己讀書
「把你們當成大學生對待」,一直到Teddy念碩士班之後,才慢慢體會這句話的真義(因為Teddy沒機會念大學XD)。學習、讀書,本當是個人的責任。學校、老師提供一個情境(context),讓學生有機會成型。至於成為哪一種形狀,只能由學生自己決定。
出社會之後,因為工作繁忙,有許多人的學習模式變成找名師。希望獲得名師加持,不須自己努力,就可以立刻頓悟。這種想法,很容易被利用。名師沒找到,詐神倒是遇到不少。
有些學生,希望老師直接給他一個可以學習(抄襲)的例子,而不去管背後的理論基礎,也不去讀書。好像學會例子就可以快速變成該領域的專家,但這是不可能的,至少Teddy還沒發覺這種可能性。
真正把一門學問弄懂,除了找很多例子,也需要讀很多書學習背後的理論基礎。光看例子,很容易被例子所侷限,離開例子的脈絡就無法靈活運用。這種學習,不算真的學會。
***
結論
Specification and Example,Tell and Show,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
友藏內心獨白:我只有撿到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