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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 星期二

Product Owner 的存在

Jan. 15 12:48~14:33

螢幕截圖 2019-01-15 14.20.44

▲擁有就要負責,不要製造流浪產品。


作為解決方案

Product Owner(產品擁有者、產品負責人)這個角色接近傳統專案的產品經理或專案經理,雖然傳統專案沒有這個角色,但Product Owner目的與責任並不難理解。畢竟不管瀑布式專案或敏捷專案,總是要有人來管理需求與規劃產品藍圖,

依據中文版Scrum Guide對於Product Owner的說明:

螢幕截圖 2019-01-15 12.53.12

由此可看出Product Owner藉由管理Product Backlog將產品價值最大化,其他文字敘述則是進一步解釋Product Owner這個角色如何達到此目的常見做法,也就是對Product Owner這個解決方案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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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什麼問題

如果Product Owner是一種解決方案(Solution),請問他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從Scrum Guide的敘述,Product Owner要解決的問題有三種可能的表達方式:

Problem 1:如何最大化產品價值?

Problem 2:如何管理Product Backlog?

Problem 3:如何管理Product Backlog以最大化產品價值?

Solution:指派一位Product Owner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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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Owner Pattern對於Product Owner的描敘則是:

One person needs to be responsible for the Product Backlog. This person needs deep domain knowledge, business insight, understanding of product technology, technical dependencies, and the authority to force rank the backlog to maximize business value.

(一個人需要負責產品Backlog。 此人需要深入的領域知識、商業洞察力、對產品技術的理解、技術相依性,以及排序代辦事項以最大化商業價值的權限。)

依據Product Owner Pattern的描述,可以將Product Owner要解決的問題寫成:

Problem:如何管理Product Backlog?

Solution:指派一位Product Owner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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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Owner的難題

指派一個人當任Product Owner,透過排序product backlog item (產品待辦事項)來最大化產品的商業價值,即時且持續的交付高價值的產品給客戶,聽起來是多麼理想與合理的一件事。但實務上,好的Product Owner也是很難找。

Product Owner經常遇到以下難題:

  • 未被授權:既然Product Owner「擁有產品」,就應該被公司充分授權,才能夠對產品的成敗負責。但實務上,Teddy遇到不少「有名無實」的Product Owner,只是老闆的代理人,大部分團隊提出的問題都無法當場回覆而必須回頭問老闆。遺憾的是,老闆又很忙,無法及時與Product Owner討論,導致整個團隊溝通非常不順,也很容易造成大量的重工(等產品做好之後老闆看到才說這不是他要的)。
  • 沒有主見,不願承擔:也有不少Product Owner雖然獲得公司充分授權,但他卻不敢也不想承擔「做決策」的風險。這種Product Owner的口頭禪就是:「由團隊決定、都可以、這個需要再研究。」甚至把做決定的工作「外包」給其他單位,以便到時候萬一產品失敗,可以有人一起承擔「歷史共業」。

 沒有主見或不願承擔,也有可能代表Product Owner 對於產品領域知識不足,也缺乏產品的熱忱。

  • 進度壓力無處發洩:依據Scrum框架,Product Owner決定What(做什麼),開發團隊決定How(怎麼做、做多久)。換句話說,完成每一個功能所需的時間是由開發團隊所決定,Product Owner必須尊重。

在傳統的專案開發中,如果產品經理或主管對於開發團隊的進度不滿意,大體脫不了痛罵一頓與祭出激勵手段(棍子與胡蘿蔔策略),最後再要求員工 強迫 自願加班。但採行Scrum之後,Product Owner突然失去「自願加班」這個萬用工具,當他覺得進度落後時,自然會產生焦慮感,然後將此種壓力用明示或暗示的方法轉嫁到開發團隊身上。久而久之Product Owner與開發團隊彼此看不順眼,互相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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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情與看法

Teddy始終相信,如果你對於產品沒有熱情,就不要擔任該產品的Product Owner。就好像如果你不喜歡貓,就不要貿然的學人家養貓。你可以養狗、養鳥、養烏龜、養兔子、養小孩,甚至什麼都不養。

有熱情,才會想方設法把產品做好。熱情可能來自先天對於產品的喜愛,例如有些人天生就熱愛玩Game。熱情也可能來自後天的訓練,例如你原本不喜歡玩Game,但為了生活從事遊戲開發若干年後,慢慢地愛上玩Game。

對事情有熱情,就會慢慢培養出「職業達人」的堅持。自己對於產品有看法,才不會人云亦云,做出有特色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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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不要製造流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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