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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初寫Story常犯的三個錯誤

Mar. 07 18:04~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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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在北科大上「軟體生命週期管理」的課,下午進行到練習估算story point,居然有一組學生沒有使用助教準備的planning poker,而是各自拿出自己的手機,使用Scrum Poker這支App來取代實體的planning poker。Teddy當下有點傻眼挑眉質疑,經詢問之後發現這一組的成員覺得拿牌不方便(一次要拿13張,拿手機只要拿一支吐舌頭),使用前要分牌,使用後還要收牌(迷之音:這不是廢話嗎…)。Teddy個人是比較建議使用實體的planning poker,不過學生自己玩得開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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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談的主題是:「第一次寫story就上手…是不可能的…之…初寫story常犯錯誤」。Teddy在課堂上規定一個學期專案,專案內容請參考《Location-Based Reminder》這一篇。經過觀察Teddy發現以下幾點學生在撰寫story時常犯的錯誤:

  1. 非end-to-end:關於end-to-end story的說明請參考《end-to-end stories:切蛋糕篇》《End-to-end stories:鄉民要求篇》。寫出非end-to-end story有時會比較像是在描述一個工作(task)而非功能(function),例如「要從GPS知道現在位置」就不算是一個end-to-end story,如果改成「身為使用者,我可以知道目前位置以便於輸入進入此地點的提醒事項」會比較好。
  2. 討論太多技術細節:在需求發想階段如果討論太多技術細節,很容易讓一些還不錯的想法提早夭折。此階段要先著重在「潛在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有那些需要可以被這支Location-Based Reminder給滿足」,至於這些需求在現階段在技術上要如何落實,等需求先整理出來之後再來探討也不遲。
  3. 超出題目範圍:Teddy給的題目是Location-Based Reminder,因為有Location這個字,所以學生們想出很多很好的需求,但…卻不是屬於Location-Based Reminder的範圍。例如,有人想要知道目前位置200公尺內有那些公車站牌,有人想要知道兩點之間有哪些商店。這些功能,用Google Map或是導航軟體就可以做到,雖然和位置相關,卻超出這個App的範圍。突然讓Teddy想到2年前寫的這一篇《改行寫網路小說算了挑眉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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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寫完這一篇文章Teddy已經加班17分鐘了不要告訴別人,下次有機會再談其他寫story常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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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怎麼過完農曆新年之後每天都那麼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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