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沒寫部落格,一方面是 Teddy 的整隻右手疼痛的老毛病又犯了(電腦一族的宿命),另一方面是白天忙著當瘋狗咬『狼』,回家後心力交瘁,實在沒力搞笑。之前看了某本書(還是某篇文章)提到,Scrum Master 就像『牧羊犬』一樣,要保衛『羊兒』(developers)不被大野狼叼走。Teddy 牢記於心,剛開始擔任 Scrum Master 沒幾個月,有一回 Teddy 發現大野狼蹤跡,於是費盡『喝珍珠奶茶』的力氣卯起來吠了一聲。沒想到羊沒有保護到,反倒是因為叫的太大聲而犯了『驚駕罪』。這在『大清』可是『斬立決』的死罪,還好現在已經是『民國』了, Teddy 命大逃過一劫,只是不小心被『曬黑』而已。
沒想到『草原』上居然這麼不安全,隨時都有大野狼『肖想』這些肥羊。有些大野狼嘗試一兩次失敗也就暫時作罷,最可惡的是哪種『閒閒沒事幹』,三不五時就跑來鬧一下的大野狼,這種大野狼簡稱
- 屬於草原上的資深動物,卡位卡的不錯。
- 自己的『本業』閒閒沒事幹,到處串門子或假好心幫助其他部落的狼,以累積自己的『狼脈』。
- 由於平常拍『狼屁』得宜,在『遠方大大野狼首領』的心目中,『野狼 X』絕對是草原上最優秀的一匹小狼
犬。 - 在 email 中力求表現,把小羊兒的功勞全部搶走。
- 不定時騷擾羊群,以彰顯自己的存在(我鬧,故我在)。
- 配備 12英吋的加農嘴砲。
- 立志於升官發財,只要自己能拿到一塊錢的好處,就算是把整個草原搞爛害羊兒沒草吃也在所不惜。
結論:反正 Teddy 已經曬的夠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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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內除軍閥,外抗強鄰,為 Scrum 而反狼,圖羊群之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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