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30 14:45~15:46
昨天在Facebook上看到朋友分享這則新聞〈當1千塊成了決定藝人去留的電視圈…〉,讓Teddy想起一件往事。話說許久、許久以前,有一間公司的HR打電話給Teddy,詢問企業內訓的事宜。該公司不虧為年營業額數千億的大公司,對於挑選講師有一套標準的制式流程。對方跟Teddy要了課程介紹、報價單、講師簡歷、服務過的客戶列表、以及學員的滿意度調查等資料。
在上課時間敲定之後的幾天,HR打電話給Teddy…
HR:關於課程費用的問題,想跟你商量一下。
Teddy:請說。
HR:我們主管對於上課費用有意見,因為我們公司以往內訓的費用沒有依據上課人數計費的方式,只能付給講師一個小時N元,再乘以上課的總時數來計費。我們預算有限,不知道老師你能不能配合一下。
Teddy:很抱歉,恐怕不行。
HR:我告訴你,就算是很有名的講師我們也都是這樣配合的。上次就有一個很有名的講師,來我們公司上課之後,靠著這樣的經歷在外面接到很多生意。
Teddy:對不起,我公司也要生存下去,上課必須用人數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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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Teddy內心真正要說的話是 :「我不需要貴公司來背書,客戶會找我,是因為我是泰迪軟體的Teddy,不是因為我曾經幫某某大公司做過企業內訓。」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而需要靠著「因為我幫某某公司上過課,所以你們找我絕對可以放心」來做生意,那還不如把公司收起來,找一間大公司了此殘生罷了。
如果沒記錯的話,Teddy在泰迪軟體公司的網站上,從來沒有寫過「曾經幫某某公司上過課」這樣的廣告台詞,唯一一次例外是列出幫「台中家扶基金會」上過Scrum課程。因為家扶是非營利組織,Teddy收取的費用也是友情價,而且是由非IT部門來上Scrum課程,算是一次特別的經驗,所以把這段經歷列出來。
雖然是小公司,但基本的骨氣還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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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公司大不是拿來這樣用的。
CH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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