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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6日 星期一

Product Owner的責任

Feb. 15 20:04~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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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定期收看「搞笑談軟工」的鄉民應該知道在Scrum裡面,Product Owner(PO)需要負責專案成敗,以及決定product backlog item(PBI)的順序。但除此之外,PO還有其他責任嗎?今天讓我們看一下《Essential Scrum》這本書所提到PO所應負擔的主要責任有哪些。

 

  • Manage Economics:軟體開發不能不考慮經濟因素,XP也將此因素列為14個原則之ㄧ(請參考〈談談XP(2上):Principle〉)。在Scrum框架中,PO要負責考慮三個不同層級的經濟因素:
    • Release-Level Economics:在產品釋出的層級,PO必須在產品開發的生命週期內持續地決定產品的範圍、釋出日期、經費、品質等。例如,如果原本預計12個sprint要釋出產品,但是只要在多做2個sprint,很有可能可以幫公司多接到1000萬的案子。在這種情況下,要不要延後上市的時程?又例如,同樣的案子,到了第9個sprint的時候發現競爭對手的產品即將在2周後上市,這時候要不要決定提前上市?又或者,在每一個sprint結束時PO可以評估專案是否依然有價值,要繼續資助專案開發。
    • Sprint-Level Economics:簡單的說,就是要採取value-driven的開發模式,確定團隊優先開發對客戶而言價值較高的需求。
    • Product Backlog Economics:負責持續調整product backlog items的優先順序。
  • Participate in Planning:參與各種計畫會議,例如release planning與sprint planning。
  • Groom the Product Backlog:梳理product backlog,又稱為product backlog refinement workshop。
  • Define Acceptance Criteria and Verify That They Are Met:在撰寫story的同時,PO也需要定義驗收條件,並且確定開發團隊有滿足這些條件。實務上驗收條件可以由PO獨力撰寫完成,或是交由PO與團隊在product backlog refinement workshop一起合作撰寫。 
  • Collaborate with the Development Team:PO應該持續與團隊保持密切的合作,而不是只有sprint的開頭和結尾與團隊見兩次面。關於這一點請參考〈產品負責人與團隊的互動(上)〉以及〈產品負責人與團隊的互動(下)〉。
  • Collaborate with the Stakeholders:對開發團隊而言,PO是stakeholder的代言人,PO必須與他們合作,盡可能地收集最接近使用者真正需要的需求,以便於將此需求傳達給開發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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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責任,擔任過PO的鄉民們有做到幾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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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PO做的好真不容易。

1 則留言:

  1. 這邊註記一下,所謂的stakeholders,使用者只是裏頭其中的一部分,也就是stakeholder不完全等於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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