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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8日 星期三

開發團隊的責任

Feb. 16 21:2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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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要這麼大包才算盡責任 XD。

 

今天是農曆除夕,先祝鄉民新年快樂,來年技術、嘴砲功力,最重要的是薪水更上一層樓。

前兩天介紹完〈Product Owner的責任〉與〈Product Owner的技能〉,接下來兩天分別介紹開發團隊的責任與開發團隊的技能。《Essential Scrum》書中提到開發團隊應負擔以下主要責任:

  • Perform Sprint Execution:執行sprint所排安的工作,包含設計、建構、整合、測試等,以便在sprint結束時產生潛在可交付產品。
  • Inspect and Adapt Each Day:關於這一點書中提到開發團隊成員每天必須參加Daily Scrum,共同檢視進度並且調整今日的計畫,以便讓團隊朝向sprint目標前進。廣義來說,隨時檢視與調適前進方向,是整個Scrum團隊,包含開發團隊、PO、ScrumMaster的行事原則。
  • Groom the Product Backlog:梳理product backlog,又稱為product backlog refinement workshop。 這一點是開發團隊與PO的共同主要責任。
  • Plan the Sprint:參加sprint planning meeting。
  • Inspect and Adapt the Product and Process:這一點也很簡單,就是參加sprint reivew與retrospective。前者是產品需求的回饋,後者是流程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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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PO與ScrumMaster,開發團隊的責任相對來講就明確很多。簡單的說就是把產品做出來、參加所有的Scrum活動,包含Daily Scrum、Sprint Planning、Product Backlog Refinement Workshop、Sprint Review、Retro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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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責任明確但做好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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