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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6日 星期五

三個圓圈(2):Scrum三種角色責任

June 23 14:22~14:46

螢幕截圖 2015-06-23 16.28.45

▲Scrum三種角色責任

前幾天在網路上聽了Henrik Kniberg介紹敏捷產品開發,其中剛好有一張文氏圖說明Scrum三種角色責任,簡單明瞭:

  • 產品負責人:負責產品需求,確定產品方向與需求對於使用者價值的優先順序,確保團隊做正確的事情,不會白忙一場。換句話說,這個角色負責決定What(要做什麼)。
  • 開發團隊:負責把產品做好,把關品質。這個角色負責How(如何做、做多久)。
  • 教練或ScrumMaster(SM):負責讓Scrum團隊(包含開發團隊與PO)持續改善,協助排除阻礙。流程順了,能力提升了,自然可以越做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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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在上Scrum課程的時候常說:「產品的價值來自於事情做對,品質做好。在Scrum框架中,做對做好剛好由PO與開發團隊負責。」但只有做對、做好還不夠,還要加上持續改善的能力,才可以克服外在變化以及工作中所遭遇的阻礙,打造一個「贏的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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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藏內心獨白:最後一句好像廣告台詞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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